学校安全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安全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师要以《守则》、《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欺侮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因教师的言行不当而导致学生发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四、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五、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七、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好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留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回家,留意交通安全;
八、值班的教师、领导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值班职责,上下午均提前30分钟上班,加强上课前的巡视和课间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