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仓库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新仓库管理制度(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维护公司财务的安全、完整,提高仓库的管理水平,规范仓库的管理,减少库存商品占用资金,杜绝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仓库的所用工作人员。
三、职责
1、仓库负责人负责仓库一切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协调部门间的事务和传达与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培训和提高仓库人员行为规范及工作效率。
2、仓管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
3、仓务员负责单据追查、保管、入帐。
4、仓库员负责货物的装卸、搬运、包装等工作。
5、仓库负责人、QA、采购共同负责库存商品的检验、不良品处置方式的确定和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6、仓库人员对在履行职责期间获取的商品的种类、价格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禁止对公司外部和不相关人泄露。
四、管理原则
1、三清:物料清、数量清、规格清;
2、三一致:账、卡、物一致;
3、四定位、库、区、架、格定位;
4、遵循7S原则: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和节约。
五、出入库管理规定
1、商品的收货及入库
严格按照“商品入库单”进行操作
所有入库之商品必须为合格之产品,并由终查(即QA)提供QC报告之允许入库的商品,否则拒绝入库。
入库商品随货提供产品的单位,数量,品牌,规格,型号,单价等信息的送货单,对产品与单不符的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对合格产品且与送货单一致的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按要求存放好。
对不合格品,开立“采购商品退货单”,联系采购部门退供应商换货。
2、商品的出货
严格按照“商品出货单”进行操作。并做到先进先出,先入库的商品优先安排出库。
商品出货的依据是由销售部提供“客户商品配送单”,进行检货,并把检好成品进行包装。对于即将出库之成品通知销售部,由销售部签名确认,并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方可发货。
3、商品的退货
严格按照“销售商品退货单”进行操作
由客户退回之不合格产品进行核对单位,数量,品牌,规格,型号无误后,办理相关的退货手续。
客户退回之不合格产品及时通知采购,要求供应商补货,尽快返还客户。
4、实物出入库及账务处理
库存商品实物的出库、入库及异动,对应的账务处理应做到日清日结,当日事,当日毕。月末,应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处理完毕当月的所有业务。
六、库存货物管理
1、货物的品质维护:物料在收货、点数、入库、搬运、摆放、归位、存放、储存、发货过程中遵守安全原则,做到防损、防水、防蛀、防晒等安全措施。
2、有保值期的库存货物: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按各类商品的保质期到期日和批次分类存放和管理商品,并统计各到期日商品的准确数量,发货时优先安排剩余保质期最短的商品。
3、每天检查货物信息,如发现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
4、保持货物的正确标示,由仓管负责,对于错误标示及时更正。
5、货物的单据、卡、帐由仓库记帐人把电子档和手工单据一同交到财务。每月的单据由其分类保管好,原则上单据保管5年,在此期间不得销毁。做到帐、物、卡一致。
七、货物的盘点
1、仓库货物盘点由主管部门、财务、仓库拟定盘点计划时间表和盘点流程,盘点按时间分为月度盘点、半年度盘点和年度盘点。
2、盘点过程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需入库和发料统一按内部盘点安排操作。盘点时保证做到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公正性,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严禁更换不同的盘点人员,以免少盘、多盘、漏盘等。
3、盘点分初盘、复盘和抽盘,但所有的盘点数据都需盘点人员签名确认。
八、仓库的安全、卫生管理
1、仓库每天都对仓库区域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的东西和坏的东西,并将仓库内的物料整理到提定的区域内,达到整洁、整齐、干净、卫生、合理的摆放要求。
2、对仓库内货物摆放做出合理的摆放和规划。
3、仓库卫生可以在仓库空闲的时间进行。
4、仓库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可有堆积物,保证人员安全。
5、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非仓库人员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
6、仓库内的规划区域要有明确标识(如:物料摆放区、安全通道、物料报废区、物料发放区、配料区、不合格物料存放区、待检物料存放区、消防设施摆放区、办公区等),其中物料摆放区内要分类分小区存放,且有清楚的标识。
7、上下班关闭窗户及锁上仓库门。
8、做好及时检查物货,如有异常或者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9、仓库内需要高空作业时做好安全防范。
九、仓库人员的工作态度及作风
1、仓库工作人员应该培养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2、仓库工作人员要求做事细心,认真,负责,诚实,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及职业道德。
3、对于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
4、其他的工作制度和行为准则依公司规定为准。
一、工作职责:
仓库设有仓库管理员,负责保管酒店的各类经营物品,主要为经营所需的耐用品和非消耗品。并做好各类物品的登记,物品的明细帐册及验收进仓物品和出仓物品的发放工作,保管好所管的所有物品。,保管好所管的所有物品。
二、工作标准:
1、仓库管理员对进仓物品必须要严格检查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名不符,以及规格、质量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拒绝接收,并立即向采购人员或上级领导递交物品验收报告和反映情况说明。
2、所有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验收单,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接收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物料短缺、损坏、变质、变形、变烂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领用物料必须填写《领料单》,经使用岗位领班签名再交由仓库核实后,方可发放其物品。
4、物料出库,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物品发放的岗位、审批、仓库应及时记帐及送财务部一份便于做帐统一计算成本。
5、仓库对任何岗位均应依据领料单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严禁白条发货。
6、为确保仓库安全,仓库发货必须在仓库办公地方发货,原则上不得让领货人员进库挑选货物。(为保证营业的正常进行,仓库必须保证每日8:00——17:00必须在酒店,每天所需经营物品补充集中在此时间内领取,除特殊情况以外其它时间内不领货)。
7、仓库所有物品应分类摆放,分批存放,仓库须做到随时提供物品库存清单,空缺情况,并可根据营业实际消耗状况分析,做到物品提前清购,若仓库未能及时清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库负责,仓库按最低存易提出清购,而采购员不能按时到货,责任由采购员负责。
8、除仓库管理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9、进仓库人员不的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件进入仓库,仓库不的存放私人物品或其他单位物品,一经发现,全部给予没收处理。
10、任何人员,除验收所需外,不得随意试用已入库的商品物资。
11、仓库因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注意放火防盗。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入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是对草包,纸包,布包物品需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按照电力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内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交流电钟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应当使用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6、每年要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的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
7、储存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电器照明设备。
8、化学易燃物品库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独立设置时,应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和经常有明火的部位,并应根据防雷的要求装置避雷设备。
9、各种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储存,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并应在特殊物品的库房门外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0、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
a、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
b、灯距:货距灯50厘米;
c、墙距:货垛距墙50——80厘米;
d、柱距:垛与柱子10——20厘米;
e、垛距:货与垛之间为100厘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米。
11、易燃和可自燃物品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并应有专人负责定时测温。
12、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方。
1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和闪点在45摄氏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且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4、化学易燃物品在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其客器应当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5、在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外,应设置明显标志,在库房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及动用明火。
16、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17、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8、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扑救初起火灾。
19、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1、各仓管人员应负责整理仓库物品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帐务报表的登录等工作。
2、仓库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此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3、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物品存仓。
4、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将仓库物资试用试看。
5、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严禁库内会客及其他部门职工围聚闲聊。
6、仓库严禁烟火。配置的消防器材,仓管人员应会使用,并定期接受行政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7、仓管人员对物品进、出仓,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应保证帐物相符,经常核对,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点。
8、每月仓库应盘点一次,检查货的实存、货卡结存数、物资明细账余额三者是否一致;每年年终,仓储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采购部门共同办理总盘存,并填具《盘存报告表》。
9、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应及时上报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约做法。
10、保管物资未经总经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总经理批准。
11、仓管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12、实施电脑化后,《物资盘点表》由电脑制表,仓管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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