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车老师安全的责任书(通用6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责任书的地方越来越多,责任书可以更好地明确我们的责任。到底应如何拟定责任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校车老师安全的责任书(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厅[20xx]6号文件《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教电[]号文件《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连续发生数起幼儿园幼儿被遗忘在接送车内并导致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幼儿园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
从事中小学生幼儿园接送任务的车辆,必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观标识应当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并按照规定取得“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标志牌。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购买强制险、第三者险、乘坐人员险,由于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接送的是小学生、儿童这个特殊保护群体,其乘坐险每人保费不得低于10万元。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
接送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严禁近3年内任何一记分周期内累扣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接送学生驾驶人员还要对接送的学生安全负责,每天出车前,收车后都要对接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转向、制动、轮胎、安全门、灭火器等。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
幼儿园每趟至少要有一名教师作为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随车护送人员要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和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
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1、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2、要对接送幼儿的校车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3、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使用货运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4、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5、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严禁校车超速、超载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
6、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7、校车外观标识应当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车辆前挡风玻璃内右侧应当放置“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标志牌。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校车或非专用校车要给予表彰;对校车或非专用校车的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收缴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标志牌”;县教育局将根据公安交警的处理意见,对学校的办园资质进行处罚,是正式办园资质的幼儿园,降为“试办”幼儿园,是“试办”资质的幼儿园,取消其办园资格。对校车或非专用校车的,因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造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六、本责任书每期签订一次
此责任书一式叁份,中心学校和幼儿园各持一份,交教育局一份。
学校: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一、学校主要职责
1、学校为每一位驾驶人提供一台运营手续完备的接送学生车辆,专人专车,主要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
2、学校为每辆车配备必须的卫生、维修等工具,车辆加油、维修事项由学校协同教育局校车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
3、学校为每辆车配备二名随车照管人员,协助驾驶人完成学生上下学接送任务。
4、学校按月对驾驶人进行常规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协同教育局校车管理办公室发放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
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主要责任
1、驾驶人要符合校车驾驶要求,确保所提供的各种证件真实有效。
2、驾驶人要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3、热爱本职工作,服从调派,遵守纪律,不擅离职守。
4、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5、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6、认真、准确填写接送学生车辆相关记录。
7、在驾驶过程中要做到礼让三先,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8、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严禁酒后驾车;不经学校批准不得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
9、熟悉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会使用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并在第一时间给学校分管领导报告。
三、责任追究
1、违反上述规定、有失责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适当处理。
2、驾驶人必须按时参加学校和局校车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安全培训,并落实到位,不参加会议的扣20元/次。
3、驾驶人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驾驶人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驾驶人承担。
4、驾驶人有责任与义务协助随车照管人员妥善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如遇突发事件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5、在合同期间内,特别是在校车接送时间内,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言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无理争吵,否则每次扣50元。
6、驾驶人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如果出车迟到十分钟,每次扣50元,请假一天,扣相应天数工资的1/2(主要用于另请司机的。部分费用),旷工则扣当日工资的2倍。
7、驾驶人如严重失职,发生相关恶性事故,经研究,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负责人和校车驾驶人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司机、照管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学生上下车时,需照管员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二)发现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六)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七)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八)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
(九)校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照管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提供单位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十)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如遇下雪天气,应对车辆加装防滑链等。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教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学校与校车驾驶员签定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如下:
1、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工作标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
3、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时刻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4、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5、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认真保管车辆的牌照、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6、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向110报案,并与学校取得联系协助处理,救助伤患人员。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学校报告。
7、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处以相应的罚款,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9、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10、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年检不合格的,不准驾驶车辆。
11、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
13、违规与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校车驾驶员自负,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证驾驶。
(2)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未经许可私自出车。
14、严格执行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15、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驾驶员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车前:
1、检查各种证件,证件齐备才出车。
2、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检修。
3、冬天要先预热车辆。
4、准时发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行驶途中:
1、校车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80公里。司机有权拒绝违反交通规则的行驶路线。
2、在校内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10公里。
3、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各接送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人员已全部上车,否则需等候至规定时间方可开车。
4、到达接送点,车辆停稳后方可开门;人员没有坐稳系好安全带、车门没有关好,不准行驶。人员下车时,切勿将车停在危险处。
收车后:
1、检查车内是否有乘车人员遗留的物品。
2、清扫、消毒车箱,擦洗车辆外部,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
3、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
4、进行车辆的保养,检查车况(详见《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发现故障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5、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否则后果自负。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校车驾驶员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幼儿、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
学校: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1、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时时处处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体教职工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相关人员要加强对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抓实、抓紧,为学校创设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教师作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具体人员和时间见安排表)。
3、明确责任,安全第一,校车随车照管人员是乘车学生往返途中学生人身安全的具体责任人。
4、随车照管人员负责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5、学生上下学前随车照管人员要提前到位,配合司机做好出车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6、每次上下车随车照管人员要亲自点名并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遗漏任何一名乘车学生。返校后把接送学生的记录交校车管理人员。
7、车辆行驶过程中,随车照管人员要维持好学生的乘车秩序。
8、每周接送学生随车照管人员应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下车后,会同校车司机将车辆停放到学校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离车。
9、如因在校车行驶途中,随车照管人员未尽到管理责职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随车照管人员负责。
10、如因随车照管人员未跟车或中途下车,学生无人管理,在车上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随车照管人员负责。
11、对因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12、随车照管人员同时应当履行《校车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下列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2)发现驾驶员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应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时,应制止校车运行,并及时上报学校校车管理人员。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打闹、离开座位等一切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随车返校。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各执一份。
学校: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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