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校车责任书(精选9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责任书,责任书是写明责任、针对不同的部门的文书。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责任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版校车责任书(精选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校车责任书1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乘车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制定的《校车安全条例》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和校车公司负责学生早晨上车后、傍晚下车前及在校期间的学生人身安全;学生早晨从家出发到上车前这段时间包括在候车点候车时间及傍晚下车后到回家这段时间学生的人身安全由学生家长负责。
二、学生家长必须提前5—10分钟将学生安全的送到指定候车点,并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确保候车点的秩序;傍晚放学时,学生家长必须提前到候车点接学生回家。如因学生家长因故不接送学生或因学生私自行动出现的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本人负全部责任。
三、学生须按学校规定的乘车路线、车次、时间、候车站点乘车,不得随意变更乘车路线、车次、时间、候车站点。校车定时定点发车,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到达站点而未坐车的,后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及候车点秩序。
五、家长必须教育子女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如有损毁,根据校车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六、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乘车秩序。学生乘车定点定座,等校车停稳后,列队依次上车,不随车奔跑,按序就坐,不争抢,上车后必须系好安全带。学生在乘车期间如果纪律不好,不听管教,或蓄意破坏车内设施,或在车内打架斗殴,经警告2次仍不悔改者,学校有权报校车公司停止其乘车资格。
七、如果受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校车需临时改变候车点或下车地点,跟车教师必须提前通知学生家长,学生家长必须到指定的接送学生。
八、学生有特异体质的(残疾、重大疾病、晕车等)不应坐车的或需要特殊照顾的,家长要告知学校。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家长自负。
九、规定范围内的学生乘车必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按规定交纳乘车费。(5公里以内每学期200元,超过5公里的每学期300元)
十、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责任人:
日期:
校车责任书2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学校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校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学校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小学生安全管理,以及小学生、家长、学校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小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小学生接送安全。学校校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校内接送小学生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校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小学生家长手中,与小学生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小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小学生,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
(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学校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学校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小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学校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着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学校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学校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责任人:
日期:
校车责任书3为保证对校车得以规范管理,确保校车安全运行,特与校车签订如下责任:
1、每周最少进行一次校车司机安全会,并作好记录。
2、发现问题及时与司机沟通,及时了解校车相关问题。
3、校车出行前、归校后监督司机履行常规检查,并作好记录。
4、依据车辆保养审验要求,按时对校车进行保养审验。
5、定期交纳车辆规范的保险。
6、严禁司机酒后架车。
7、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向校长申请,经落实后及时到维修厂维修。
8、遇有不能解决的一切严重问题, ……此处隐藏831个字……车公司负责。
六、家长有权监督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对驾驶人违章行为向学校、校车公司举报。
责任人:
日期:
校车责任书7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
学校方面: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乘坐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
2、班主任老师对全班学生的上学放学交通情况进行查验。
3、禁止在校园内骑车。
家长方面:
1、保证让学生乘坐合格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上、放学;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3、家长要亲自接送徒步的学生上、放学。
4、学生年龄不满12周岁的,严禁骑自行车上、放学;未满16周岁,不准骑电动车上、放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放学。
5、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或电瓶车须保持一定的速度,不准超速骑车或飞车,不准追逐打闹,不准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不准骑车带人,自行车或电瓶车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
6、教育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责任人:
日期:
校车责任书8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为确保校车交通安全,xx小学特与xxx(校车驾驶员)签订本责任书。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车(时速最高40/km)不抢占车道、不逆向行驶,叉弯道需鸣笛慢行。
2、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不超载。
3、驾车时务必注意力高度集中,不吸烟、不接打手机、不与他人闲聊。
4、出车前务必检查车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接送完学生后,务必仔细检查车内情况,确认学生全部下车后方可关门离开。
6、时刻把学生安全摆在前位,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责任人:
日期:
校车责任书9随县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学校(幼儿园)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随县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校车车辆要求。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取得校车标牌,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的校车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学校严禁使用没有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学生;所有校车必须安装GPS、车身喷涂统一颜色,并按有关部门要求放置“校车标牌”。
(二)校车驾驶员要求。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并且有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发放的的校车驾驶资格证;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无校车驾驶资格证的司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校车要聘用至少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学生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
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学校要与随车护送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
(四)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接送安全。
1、学校要主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反映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情况,督促落实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学校要详细掌握接送学生的校车、校车驾驶员、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3、学校要把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学期教育计划,每学期交通安全法规和常识教育不少于 4 课时,学生受教育率达到 100%。
4、定期对驾驶员、随车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随车人员的交通意识和责任感。
5、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6、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学校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7、校车的主要用途就是接送学生,作其他用途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且不得与接送学生相冲突。
二、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
(一)全面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校车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校车管理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
(二)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学校(幼儿园)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三)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学校(幼儿园)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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